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4-2025年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4-05-06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4-2025年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3-FW3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2024-2025年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项目,租赁三项分离器配合进行气液分离、降压、除沙等技术服务,在长庆油田区域开展多制度产气剖面、水平井产气剖面监测等业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预计费用15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租赁清单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作业类型 |
数量 |
单井最高限价价格 (元/井次,含13%增值税) |
备注 |
1 |
三相分离器租赁 |
多制度产气剖面 |
1套 |
129938.13 |
完成 |
2 |
三相分离器租赁 |
水平井产气剖面 |
1套 |
189910.52 |
完成 |
3 |
三相分离器租赁 |
多制度产气剖面 |
1套 |
39154.50 |
未完成 |
4 |
三相分离器租赁 |
水平井产气剖面 |
1套 |
39154.50 |
未完成 |
2.3租赁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交付时间:自接到甲方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长庆分公司所属作业区域)。
2.5服务地点:长庆分公司所属作业区域。
2.6服务标准: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项三项分离器销售或者租赁或者服务业绩。
3.3设备及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至少具有1套三项分离器,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3.2投标人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码为R1。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6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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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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