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用工程机械车辆采购项目05包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2024-05-0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用工程机械车辆采购项目-05包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通用工程机械车辆采购项目-05包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

项目编号:GXTC-A1-241400115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主要采购内容

1

通用工程机械车辆采购项目-05包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

300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

甲方指定地点(新疆巴州)

400 KW静音式发电机组3台、400 KW电源车3台

注: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内全部产品进行投标。

3)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运维、培训、质保、税金及其它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时须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函,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该型号授权其他投标人及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有效授权证明未明确唯一,但同型号产品未出现两个及以上同一品牌的其他投标人,视为唯一授权)。

(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申领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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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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