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项目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体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业务外包审批批准执行,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1标段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2标段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3标段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4标段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5标段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6标段项目,共计六个标段。
2.1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1标段项目
(1)项目地点:新桥、杭州、杭州南、宁波、阜阳通信车间
(2)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保卫〔2023〕28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新桥、杭州、杭州南、宁波、阜阳通信车间共计164处自动灭火系统维保以及所在通信车间范围内的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度一次称重检查并登记。
2.2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2标段项目
(1)项目地点:苏州、南京南、海安、徐州、新沂、淮安通信车间
(2)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保卫〔2023〕28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苏州、南京南、海安、徐州、新沂、淮安通信车间共计152处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维护保养以及所在通信车间范围内的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度一次称重检查并登记。
2.3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3标段项目
(1)项目地点:上海、虹桥、芜湖、铜陵北、徐州东通信车间
(2)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保卫〔2023〕28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上海、虹桥、芜湖、铜陵北、徐州东通信车间共计143处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维保以及所在通信车间范围内的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度一次称重检查并登记。
2.4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4标段项目
(1)项目地点:温州、金华、芜湖南、淮南、淮北通信车间
(2)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保卫〔2023〕28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温州、金华、芜湖南、淮南、淮北通信车间共计141处自动灭火系统维保以及所在通信车间范围内的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度一次称重检查并登记。
2.5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5标段项目
(1)项目地点:衢州、南京北、盐城、合肥、合肥西、蚌埠通信车间
(2)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保卫〔2023〕28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衢州、南京北、盐城、合肥、合肥西、蚌埠通信车间共计107处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维护保养以及所在通信车间范围内的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度一次称重检查并登记。
2.6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通信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6标段项目
(1)项目地点:网管中心、南京、黄山、安庆通信车间
(2)项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保卫〔2023〕28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网管中心、南京、黄山、安庆通信车间共计86处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维护保养以及所在通信车间范围内的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度一次称重检查并登记。
 
2.7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8 服务期限:
本项目六个标段服务期限均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注:单个投标人在六个标段中最多中标 1 个标段,单个投标人在报名多个标段时应填写“优选中标标段顺序”(详见承诺函);当单个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名第一时,依照承诺函确定中标标段,意愿排序低的标段中标人顺延至第二名,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施工准入系统C级及以上单位,且近两年无不良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铁路消防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相同或类似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2年经审计或企业自身核定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提供截图证明)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2日期间,(登录后查看)报名。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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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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