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自制氧气BOO服务采购公告
2024-05-07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自制氧气BOO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自制氧气BOO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自制氧气BOO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T(采)202 1.3采购人:国中康健(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实施机构:(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医用制氧设备供氧BOO服务采购,实际使用单位为西安电力中心医院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④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制造商(含其附属或分支机构,下同)或其长期授权的总代理(授权范围含招标人,授权期限应超过投标有效期,如不足,总代理应出具供货承诺函)针对本询比项目为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授权函格式参照采购文件范本)。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5)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5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 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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