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分公司仓储高压双电源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8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2预算总金额:46.76万元人民币(含税);

1.3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泰州市分公司姜堰仓储高压双电源,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1.5中标人数量:1人;

1.6工期:不多于3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1.8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审计决算后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一个月内支付质保金;

1.9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6.76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的报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  资格审查及评分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响应。

10.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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