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91、项目范围: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进行运输、利用、处置。
2、项目内容:(1)、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废铅酸蓄电池连同其包装物交予乙方处理;(2)、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甲方指定收运地址、场所收取危险废物;(3)乙方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4)、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3、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温涌路3号。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能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采购单位在确认成交结果环节将该相应报价文件予以否决。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1、甲方转移到乙方处理处置的废铅酸蓄电池必须是双方合同约定的转移废物种类及废物调查表提供的废物成分,并经甲方所属管辖的环保行政部门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批准转移的危险废物;
2、具体接收的废铅酸蓄电池类别、数量以《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双方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为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废物料清理、装卸、运输、保险、税费、风险费用、不可预见费及清运完废旧物资后的场地清理,运离厂区等全部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报价含13%增值税;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决报价人的报价:
2.1、报价人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的;
2.2、报价人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3、报价人没按询价文件中的报价表格式要求报价的;
2.4、报价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的,经询价人核实批准的。
2.5、报价人应了解报废物资后再报价,如成交单位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询价人的相关制度考核。
3、本项目发包人设有预算价,开启密封报价前预算价不公布。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满足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且没被否决的报价为合格报价,合格报价最高且不低过预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合格报价次高者且不低过预算价的合格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相同报价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高报价还是相同的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如报价最高的低于预算价,则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最先接受预算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4、若全部报价人均低于预算价且不接受预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5、成交结果由询价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见询价文件三《合同格式》)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询价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询价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五、报名时间:2024年5月9 日10时至2024年5月 11 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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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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