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机房屏蔽室建设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5-09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机房屏蔽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3-JHNHQD-G1002)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机房主要包括屏蔽系统、供配电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UPS系统、装修工程、消防系统等建设内容。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3项目估算价:268604.13元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2.5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所包含全部内容施工。

3.报价方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报价方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方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报价方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7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谈判小组于报价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方均可以参加谈判。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09日至2024年5月15日(09:30—11:30,13: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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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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