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 HDI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深化生产工艺机电安装及洁净厂房工程 5#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标段 (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2024-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 HDI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深化生产工艺机电安装及洁净厂房工程 5#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标段 (施工“评定分离”)(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海发投备[2022]4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自筹,招标人为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1.2建设规模:本次5#厂房招标装修建筑范围为5#厂房1层(J-S轴)/2层(K-S轴)及屋面机房区域,合计无尘净化车间面积14045㎡(含100级(ISO Class 5)净化车间面积93.7㎡)。单跨最大跨度为10m。层数3层,檐高 23.6m。9#化学品库二建筑面积583.2㎡,层数1层,檐高6.5m。10#厂房装修建筑面积:347.91㎡,12#中央加药及综合库建筑面积11267.58㎡,地上层数3层,檐高15.2m,制纯水系统在 5#厂房一楼内,垂直物流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含5#厂房和3#厂房内部分)等上述工程范围的深化生产工艺机电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安工程费约13000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1)/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元。

(2)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5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开工时间:2024年6月1日(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项目部建设及深化设计完成时间:2024年6月15日(包含项目团队确定,项目部具备办公条件,深化团队人员资质确定,设备材料,施工方案及图纸报审完成);

(3)5#厂房送正压时间:2024年7月27日(建筑专业要求墙体封闭完成,基面封尘完成;暖通专业要求所有MAU风机达到送风条件,满足每个区域的新风主管安装完成);

(4)5#厂房所有区域的FFU开启时间:2024年8月9日(要求所有区域清洁完成含天花吊顶以上及车间内部区域;FFU电源及配网完成达到群控要求);

(5)5#厂房洁净室空态完工时间:2024年8月18日;5#厂房洁净室检测验证完成时间:2024年8月17日,包含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现场测试并提供数据 ;

(6)完工时间:2024年8月25日。(管制权移交)

2.1.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机电安装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 HDI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深化生产工艺机电安装及洁净厂房工程 5#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厦门安捷利美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封装基板及高端 HDI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深化生产工艺机电安装及洁净厂房工程 5#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含CFD建模分析)。

2.2.5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该业绩需同时满足:(1)须为工业建筑的工艺机电安装工程;(2)第(1)条中“工业建筑”需满足“无尘净化车间面积不少于9300㎡,且同时含有不低于100级(ISO Class 5)的无尘净化车间”条件。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 月 10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 05 月 30 日10时15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30 日10时15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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