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拉萨铁路接卸油库、七二五油库、那曲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9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2024年拉萨铁路接卸油库、七二五油库、那曲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那曲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024年拉萨铁路接卸油库、七二五油库、那曲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进场,七二五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进场之日起80日历天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拉萨铁路接卸油库、那曲油库隐患改造项目,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招标范围:2024年拉萨铁路接卸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详见施工方案、预算清单)。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消防车库1间、罐区泡沫发生器更换、增加雷电预警装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024年七二五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详见施工方案、预算清单)。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消防车库1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024年那曲油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详见施工方案、预算清单)。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罐区泡沫发生器更换、TG01液位仪隐患整改、围墙维修及增设铁刺、罐根阀及排污阀隐患整改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
2.7招标控制价:242.37万元。控制价含9%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以上控制价为该项目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该项所需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现场踏勘产生的费用、管道敷设费用(如有)、市政等通道占用费用、临时征地费、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临时设施费、施工费、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材料采购运输费、材料保管费(含甲供设施保管)、措施费、规费、税金、保险及利润等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责任、义务;施工税金费率为9%、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费取费按标准进行计取,以上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需按照清单列明的项目及西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计价标准及标准填报,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报价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单价为准,当出现设计变更时根据清单计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3.2投标人必需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在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数据为准)。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3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4.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4.3其他人员:本项目配备施工员1名、材料员1名、质量员1名,且具有有效的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4.4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5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至少应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影印件。若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6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油库检维修或改造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书面承诺,如未提供作废标处理。
3.9.1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踏勘、复核,如未开展踏勘工作,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承认施工方案及清单工程量内容,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不提供视为放弃投标(格式自拟)。
3.9.2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招标人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格式自拟)。
3.9.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若投标人在中标后参与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违约、工期延误、重大质量事故、HSE事故、考核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格式自拟)。
3.9.4承诺未因质量问题、信用问题、投标过程存在违规问题导致招标人停止中标资格、停止付款、列入失信人名单、解除合同等处理,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6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7投标人须承诺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实施阶段违背以上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5月9日至 2024年 5月1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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