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八章附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通用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p)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其他情形。
(5)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2专用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三年内至少承接过1项电力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3.3.1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电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3.3.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4拟派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4.3拟派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4拟派人员应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3.4.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登录后查看)发布。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17时至2024年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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