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好氧颗粒污泥处理石化污水工程技术开发污水生化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2024-05-11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污水生化处理设施20m3/h COD<200mg/L
1.00
套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
3.1.7 企业资质及能力要求:(1)投标商需承诺严格遵守设备询价书的要求,不接受负偏离(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商需承诺整体撬装设备占地不大于 7m×5m。(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业绩要求:投标商须提供2017年起至今至少1套石油石化类似工况下同类生物流化床成套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和正常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证明(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9 其它否决条款项:如资格审查项与询价文件有任何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 14:00时至2024年5月1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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