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高铁站现代客运综合枢纽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应力实心方桩、管桩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5-11
1. 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高铁站现代客运综合枢纽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具备集采条件的预应力实心方桩、管桩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潜在报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六户镇老东营南站北侧,总建筑面积10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00㎡,地下建筑面积95400㎡,地下2层,地上1层,整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局部大跨度框架梁采用预应力框架梁及钢结构体系。本项目由综合枢纽工程,道路工程和送客匝道工程组成。

3. 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 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人成立日期不得晚于2022年1月1日;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生产能力须满足采购使用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至少1份;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①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②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③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不在最新一期《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警示供应商名册》内;⑤近两年未在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出现串通报价行为。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⑤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黑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5月11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8时00分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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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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