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电信2024-2025年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5-131.1 项目概况:为深耕三大市场,强化四项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培训工作“为支撑企业发展助力,为服务员工成长赋能”职责定位,计划2024年组织开展相关系列培训,逐渐提高和改善企业成员的知识技能和个人素养,进而增加企业竞争力。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
项目类别 |
培训内容及目标 |
师资服务 |
(1)领导力培训:根据葫芦岛公司对于领导干部培养要求,聚焦基础能力提升,侧重战略思维培养,强化领导管理方法,以统筹规划、管理执行课程为主,心理学、行为学课程为辅,不断提升葫芦岛公司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包括“领鹰计划”、“雄鹰计划”等系列领导力培训。(2)营销类培训:以营销实战为主的培训模式,聚焦云改、5G等新兴业务,开展以场景化营销为切入点的实战培训,提升业务方案制定能力,侧重城市社区开展全业务场景化销售,复制推广营销模式和执行动作,提升运营管理及一线销售人员的业务敏锐性和销售能力。包括“金鹰计划”、实战营销等营销类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3)新兴技术类培训:根据5G、大数据及AI、网络信息安全、云网融合等重点新业务专业方向,以IT上云、云维护等工作场景需求为切入点,绘制专业知识地图并合理设计有针对性的训战赛,以赛促学,以赛代练。包括“鲲鹏计划”等技术类培训。(4)综合类培训:着重培养新员工、职业导师、省级人才等人员相关综合能力,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人才梯队培养,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核心队伍。包括“雏鹰计划”、“添翼计划”、“展翅计划”、新员工职业导师培训、专家人才等培训。 |
运营服务 |
包含场地、物料、车辆、现场布置、保险、与师资接口人对接以及支付因邀请指定师资所产生费用等为保证项目顺利圆满举行的其它服务。 |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达到协议采购预算金额(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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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培训服务折扣最高限价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须能够为葫芦岛电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一张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可为税务局代开)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国家税务机关网页截图打印件。
2.1.3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完成的同类(培训服务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不接受联合体所签署合同)。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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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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