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物流协助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5-131.1 项目概况:
(1)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86万元(含税)。
(5)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末端派送培训,并提供1年的物流协助服务。
(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规定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永川电信关于智能化物流协助服务项目(第二次),包括人员末端派送培训、协助分拣点人员的系统使用、协同推广智慧物流系统使用以及订单处理、货物追踪、数据录入与校对等内容。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序号 |
评估产品名称 |
1 |
ICT技术服务 |
(登录后查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60000.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运营支撑或业务平台推广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6)项目团队:参选人必须提供专业支撑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2人。(团队成员不得兼任,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扫描件;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参选人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2年5月2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5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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