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2026年江苏电信空调信号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14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采购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交货地点等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规模(不含税)

质量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保修期

1

空调信号监控系统,包括空调代码智能采集分析终端、多路信号采集传输编程模块、多路信号采集传输编程模块(带智能口)、扩展信号处理模块等。

800万元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以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江苏省内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

订单下发后,最长15个日历日交货并完成安装。

终验合格后,投标产品(含辅材)免费保修24个月。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对应的中标份额如下:

序号

有效投标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按综合得分排序)

1

≥3家

2家

60%:40%

2

<3家

重新招标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空调故障代码智能采集分析终端(双路)

★采集数值底端设置告警阀值,且做迟滞处理防止“零”飘功能(频繁告警策略)。

2

手机界面功能展现

★微信方式告警推送功能展示。

★微信告警信息链接浏览界面功能展示。

3

功能测试代码及分析功能实现

★告警代码输出

告警代码列表清单展示。

告警代码分级展示。

测试现场制造一个空调状态输出代码展示。

2.4 评价检测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进行评价检测,投标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2.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2.3.2条款关键技术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5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同类产品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该类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该类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单项合同发票,订单发票或订单汇总单发票),并提供每张发票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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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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