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招标公告

2024-05-1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

(2)项目概况: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位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电白县位于广东省的西南,茂名市的东南部,北纬21°22'-21°59'之间,东西长65km,南北长80km。海岸线长220km,居全省各县市第一位。全县陆地面积1840km2。电白县南部濒临南海,东部交界阳江市辖的阳西县,东北部毗邻阳江市辖的阳春县,北部连接茂名市辖的高州市,西部紧靠茂名市区,西南接壤湛江市辖的吴川县,电白县城水东镇,距茂名市城区25km,距省会广州市公路里程397km。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港区煤炭码头工程建港址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的东阁岭傍。

(3)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现场堪察、收资、现状调查及监测工作,60天内完成报告书(评审版),90天内完成组织评审,评审后按专家修改意见7天内完成终版报告书(报备案版)。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420N1462045

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

投标方应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从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玶价补充分析,编制《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组织专家组(包括至少原报告评审专家或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专家1名、省生态环境厅或省环境技术中心专家1名、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环境技术中心专家1名、区生态环境局或环保技术专家1名)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及进行备案。报告编制项目内容应包括:调整工程的分析;调整工程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整工程施工水域的污染影响、生态影响的预测与评价;陆域工程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现状监测及影响分析;调整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风险分析;敏感点变化等。本项目包括从报告的现状调查、监测及收资、现场堪察、编制、分析、组织专家评审及报备案全过程技术服务。具体详见《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的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服务范围(可以是工程质量的一部分或涵盖整体)、合同签订时间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14日00:00至2024年5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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