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中药饮片加工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气水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中药饮片加工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的电气水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中药饮片加工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电气水暖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边境合作区规划十路东

2.3交货期: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8月30日,共计74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供货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供货要求清单内电气水暖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560459.28元(本项目控制价金额为不含税价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代理协议、经销合同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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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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