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4年基于移动网络用户画像的感知体验提升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5-151.1采购内容:为推进企业内部数字化转型,持续改善客户服务体验,有效提升服务运营效率。本项目通过PCA算法对用户的网络感知、行为特征等维度画像进行科学计算与评估,并运用GBDT算法对用户级感知模型进行训练和预测,生成用户感知预测得分和标签。针对模型识别出的感知得分较低的用户进行主动修复,从根源上解决用户潜在的感知问题,以实现移动用户感知质量持续稳步提升,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完成。
1.3服务地点:武汉市。
1.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46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1代维服务。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4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20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20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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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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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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