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顺义分公司天竺网格南法信区域营业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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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说明
拟租赁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区域内周边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一家临街商铺作为营业厅使用,以满足客户服务需求。
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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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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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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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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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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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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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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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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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应答人提供房屋条件:(1)房屋位置:顺义区南法信区域内(顺平路南法信段,北至旭辉26街区,南至宏远航城广场)(2)房屋建筑面积:90-120平方米。(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2、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④若应答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3、应答人应为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产权人合法授权代理人,房屋产权明确清晰(需提供相关房主有效证件、房产证明或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等)。4、按照国家税率政策开具合格发票并明确税点。(1)应答人为企业的,依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2)应答人为个人的,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月均租金大于10万元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点,月均租金小于10万元的,应开具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格发票。5、信誉要求:(一)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二)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6、可提供220V,15KW以上电力供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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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领取采购文件时限:2024年5月22日12时0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12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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