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九曲湾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5-171. 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九曲湾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九曲湾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XGN-2024-08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100521.07元
建设地点:南宁市
建设规模: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九曲湾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装饰设计面积1931.08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九曲湾新办公场所五楼、六楼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以及所涉及的相关拆除等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要求工期:6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8投标人近三年无诉讼、仲裁情况且没被列入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评价差评名单(即施工企业评价中综合评定为“差”;如:有经济纠纷的、有发生过质量事故的、有发生过安全事故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无故拖延工期的、不按时结算验收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4年5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缴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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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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