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宣传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0

   招标编号:GWDC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负责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宣传布展服务项目,展厅位于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办公区5层,主体结构为钢混,展馆建筑面积约为120平米。

2.工期要求:

终版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项目设计实施应在设计方案确认后的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3.服务地点:北京。

4.招标范围为:

该项目以图片、图像、实物展示的展览形式,直观地体现该公司历史工作成果,以及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进展,展示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策划、组织实施、综合布展、数字可视化内容制作、多媒体硬件及系统服务等(文案扩充深化、平面设计图、效果图、立面图、施工图、竣工图、多媒体应用设计、展区布展、展项联调、多媒体硬件系统、数字可视化内容、技术支持及移交的所有相关活动)。

5.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1.2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涉及的相关内容。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近3年(若2023年报表未完成审计,提供本企业2023年度带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1.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与本项目类似的布展服务项目业绩或正在实施的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指:与本项目服务性质、结构、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或纪念馆、展览馆、科技馆、企业展厅、大型展会布展等设计布展一体化的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 万,至少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工作范围或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因扫描不清晰导致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将按未提供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6 信誉要求:

1.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5截图。

1.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6.3 截止投标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1日08:00时至2024年05月28日23:00时在线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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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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