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37包主厂房集中制冷站设备采购公告

2024-05-21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0900-60-01-273217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37包:主厂房集中制冷站设备)采购

标段(包)名称

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第37包:主厂房集中制冷站设备)采购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法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二期扩建项目,计划建设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同步按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设施,并预留碳捕集接口。

招标内容

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期(交货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并以其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溴化锂蒸汽机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如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书。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设备品牌应至少具有国内2项溴化锂蒸汽机组空调设备供货业绩,且至少运行一年。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溴化锂蒸汽机组空调设备品牌的产品业绩,至少应当提供:

1)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的合同主要页;

2)投运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资料)。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1日00: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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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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