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物资类第四批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0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物资类第四批竞争性谈判(公开)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4JZW

2、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采购计划一览表”。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采购项目实施需要。近三年内至今在招应答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录;应答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聘用的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相关截图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的标包应答。

(10)参与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的标包应答。

g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的,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4、专用资质要求

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资质和业绩(详见采购计划一览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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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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