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云南华电昆明寻甸尹武43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项目
采购人: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云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采购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寻甸县功山镇蒿枝箐
标段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6月1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7天。
采购范围:光伏区红线外混凝土排水沟建筑施工,工作范围涉及材料及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采购实施。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报价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以上情况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②报价人在近18个月内不得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上情况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mem.gov.cn/)或国家能源局(http://www.nea.gov.cn/)。③报价人没有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成交,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报价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以上条款以报价人提供查询截图、承诺或评审小组查询网站情况作为执行依据。
3.4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2022年至今)财务无严重亏损,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报价人必须提交最近二年的财务报表,若2023年财务报告尚未完成需提供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5报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报价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报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7.2人员: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采用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期: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起至2024年05月24日11时00分。
5.响应文件及报名回执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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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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