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市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余姚陆埠镇无土栽培植物工厂项目630KVA变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5-21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余姚陆埠镇无土栽培植物工厂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余姚陆埠蔬菜保供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余姚陆埠蔬菜保供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48万元,建设规模:630KVA 变配电工程;建设地点:陆埠镇郭姆村,毗邻胜陆高架、陆埠高速口。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50万元(其中设计费2万元,建安工程费48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3 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5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有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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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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