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起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大吉沟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招标公告

2024-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起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大吉沟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已由陕水保监发(2016)57号批准建设。总投资240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吴起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吴起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大吉沟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吴起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大吉沟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122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的建设内容为: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1km²,其中营造景观林2.2hm²,水保示范林3.6hm²,采用砌砖、砌石砌护鱼鳞坑400个;实施封育治理235.2hm²,疏林补值3.44万株,封禁标牌1块。新建土谷坊1座,石谷坊5座,柳谷坊3座,护岸工程120m。修建监测小区6个,水沙监测站1处。制作安装标志牌1座,大型宣传简介牌2面,中型简介牌10面,小型简介牌(碑)20个。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9:00~12:00, 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均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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