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桥梁工程(含桥下河道)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桥梁工程(含桥下河道)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3]12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镇江市丹徒区交通运输局 以镇徒交发[2024]4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丹徒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丹徒区境内桥梁工程(含桥下河道),主要工程内容为老丁角桥(位于宝堰镇镇中村道上)、后亭桥(位于宝堰镇镇中村道上)、王家渡桥(位于王家渡村南侧村道上)、幸福河支河桥(位于距幸福河河口约180m处)的拆除与新建。老丁角桥、后亭桥、幸福河支河桥桥下各20m河道,王家渡桥桥下30m河道护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桥梁工程(含桥下河道)施工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TJHDT-QL1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老桥拆除、重建及接线道路改建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工作。

计划工期:5个月,2024年11月30日完工。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公路桥梁工程(或施工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公路桥梁工程(或施工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公路桥梁工程(或施工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已交工验收合格。

(5)专职安全员: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2月-4月或2024年3月-5月)(成立不满一年的至少提供一个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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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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