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拆除违法建筑、清运垃圾项目(二个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22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20
项目名称:2024年拆除违法建筑、清运垃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标段号 |
预算金额 (元) |
违建拆除任务面积(㎡) |
最高单价限价 (元/㎡) |
一标段(运河以东) |
1000000.00 |
50000 |
20.00 |
二标段(运河以西) |
500000.00 |
25000 |
供应商入围数量: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响应文件不再参与评审),也不具备本次磋商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投标资格。
采购需求: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治违、治污、治隐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实际需求采购拆违劳务服务外包,服务期间供应商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及时对指定违法建筑进行拆违工作,拆除后建筑垃圾自行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金额满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拆违要求及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以甲方意见为准)由采购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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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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