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排污许可证申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2024-05-22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排污许可证申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编号:ZWHY2024-05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东南污水处理厂位于伊通河以东,绕城高速公路与南四环路之间,畅溪街与听溪路交汇处,主要负责净月开发区以及南部新城部分区域的污水处理,现状总规模为15万m3/d,尾水排入伊通河及南溪湿地作为生态补水。
磋商范围:1、排污许可证申报:线上填报并公示后,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并按其意见修改,配合建设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现场踏查、沟通资料、预案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且配合建设单位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备案表。
3、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现场勘查、对污水厂进出水等进行现状监测、按时完成验收报告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且配合甲方取得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现场勘查、及对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现状监测、按时完成验收报告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且完成网上公示。
服务期限:1、排污许可证申报:中标后30日内完成线上公示且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中标后40日内完成预案编制且通过专家评审。
3、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主体工程完工后60日内完成验收报告编制且通过专家评审。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工程完工后60日内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主体工程完工后90日内完成网上公示。
服务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项类似市政工程类咨询业绩。
2.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具有2名及以上环保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