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京青鸟同文实验学校项目艺术中心报告厅LED大屏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22、项目名称:宁波北京青鸟同文实验学校项目艺术中心报告厅LED大屏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宁波前湾新区。
招标范围:宁波北京青鸟同文实验学校项目艺术中心报告厅LED大屏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最高限价:445023.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现场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子包)。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备履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LED显示屏及LED控制器(含控制软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5.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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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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