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2024-2026年度供热外网设备检修和供热季抢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为海南区热源和供热唯一企业,现有自营供热面积370万平方米,隔压站1座,换热站38座。本工程负责乌海发电厂2024-2026年度非供热季供热外网设备检修和供热季供热管网漏点抢修工作。
2.2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
2.3规模:2×330MW。
2.4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2024-2026年度,非供热季对海南城区三级供热管网的故障点口径DN20至DN900的各种管道、管件、补偿器、阀门等进行彻底更换和检修,对一、二级换热站内的板式换热器、低压电机进行解体检修,对换热站土建设设施进行维修等工作;供热季对海南城区三级供热管网出现的漏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外网系统口径DN20至DN900的保温管道(包括PERT-Ⅱ型新型保温管道)、PPR管道、补偿器、阀门、三通、弯头、异径管的漏点、爆口抢修,供热外网系统不同口径的保温管道、管件、阀门、补偿器故障更换,以及供热外网系统附件如放水门、空气门、表计故障等更换,楼宇内单元立管及其附件等的故障更换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改革后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单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供热管网施工或供热管网抢修工程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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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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