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大厦会议系统屏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目标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大成大厦办公楼内显示系统大屏设备,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及需求:

本次预估采购65寸商用显示屏43个、75寸商用显示屏12个、85寸商用显示屏13个、55寸电视7个、65寸电视15个、适用于65寸或75寸伸缩支架38个、适用于85寸伸缩支架14个、移动推车19个、投屏器60个。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声誉良好,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且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需提供截图证明材料及对本条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行业会议系统显示屏设备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相关内容页及联系人页等);

3.4投标人所投设备符合国家3C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20000认证证书和ISO9001认证证书;

3.6本项目接受原厂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设备原厂商出具授权书,且需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投标时提供);

3.7本项目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接受分包或二次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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