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机房设备及系统集成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3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玄武大道699号-22号江苏软件园15栋,数据机房设备及系统集成安装项目。
15栋建筑主体地上2层,无地下室,每层层高4.2米。二层为数据机房,一层为配套的电力室、电池室等。
建设要求:(1)本项目需要完成二楼物理环境集成及数据机房(C区域除外)机电集成安装等。(2)一楼电力室、电池室、油机配电室、运营商接入室、办公区等区域机电安装集成等。
2、项目内容
(1)机电集成安装(UPS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插座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甲供机电设备安装等)。
(2)空调集成安装(新风系统、恒湿机系统、给排水系统、甲供机电设备安装等)。
(3)微模块系统安装。
(4)智能化系统(生产网综合布线线槽系统)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并以工作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需要对整体工程(包括不限于本次招标内容以及装饰装修系统、智能化系统等)进行相应的深化及优化设计;投标人需承担机房设备设施区内总包单位角色,承担相应的施工组织、配合等工作。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776万元(含增值税),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工期要求:60日历日
5、中标人数量:1名。
6、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合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纸质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若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为电子件,则须将电子原件单独存放在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后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数据中心或机房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且机房规模机柜数量不少于240架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数据中心或机房建设案例(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缺少一项,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所有员工的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相关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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