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手摇油泵、铁锨及柔性石墨盘根等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4-05-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手摇油泵、铁锨及柔性石墨盘根等物资(框架)采购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主要是39、40、49、53大类物资,主要名称为:手摇油泵、铁锨、补强圈及柔性石墨盘根等物资。本项目预计采购量60万元(不含税)。本次招标物资中涉及品牌、型号的,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品牌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及使用性能、技术参数等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产品。本招标项目为框架采购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供应商。

2.2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甲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

2.3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若中标物资在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或物资设备部(物资供应处)纳入集中采购,自集团公司或者物资设备部(物资供应处)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2.4交货地点: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各生产(施工)单位,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使用单位对产品配套安装、工艺需求、技术参数、产品使用效果、材质报告和使用寿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3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4 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0日 24时 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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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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