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基地自动售货机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4本项目经东方日升集团批准,项目业主为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州区块自动售货机:本项目位于常州区域生活区贩卖机放置,放置数量:8台,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如增加自动售货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增加的自动售货机租赁费=合同约定的租赁费/8*增加的数量)。
自动售货机租金最低限价(不含租金税费):人民币250000.00元/年(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租期:1年。
自动售货机租金:签订合同后按中标价一次性交清租赁费。
2.2招标范围:常州区块自动售货机:饮料、面包、饼干等,不得销售酒以及含酒精成分的饮品饮料,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副食品禁止售卖槟榔、辣条、瓜子、花生等零食类:非酒精饮料要求为常见品牌)。零食占比范围可在30-40%。
2.3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6月15日—2025年6月14日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东方日升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个体工商户(非自然人)或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并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满足:/。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具有/ 。
3.5其他要求:/。
(三)其他:
3.6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北京时间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为线上发售,工本费:500元/份,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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