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4年储罐烟雾灭火装置维护招标公告
2024-05-24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4年储罐烟雾灭火装置维护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依据烟雾灭火系统使用安装说明书,十、维护,2、罐外式烟雾灭火系统的使用寿命为十二年,烟雾灭火剂的使用期限为四年。需要对第七采油厂2024年储罐烟雾灭火装置开展维护工作。2.2项目范围:对全厂17套储罐烟雾灭火装置开展维护。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2.3项目预算(计划投资):42.5万元(不含税)。2.4资金来源:厂安全生产费。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6服务地点:第七采油厂油区。2.7其他:无。 "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交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消防器材维护检修等类似服务业绩。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5月27日至2024 年5月29日18时00分。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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