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5PAB皮带头部导料槽和落煤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05-24
一、项目名称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5PAB皮带头部导料槽和落煤管改造工程

二、日期:2024年5月24日

受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5PAB皮带头部导料槽和落煤管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国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ZJPT026269

、招标范围

4.1 本次招标主体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负责#5PAB皮带输送机头部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落煤管、锁气器、落料斗、箱罩、平台爬梯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原设备的拆除和新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支吊架、钢结构等附属部件和材料。由投标方包设计、包工、包料完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件书》。

4.2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4.3 项目地点:广东湛江赤坎区调顺路168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4.4 项目工期:

4.4.1合同签订后50天内投标方应将备品材料交货到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具体开工时间需要根据甲方现场生产情况来确定。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开工时间,投标方需按招标方要求到达现场施工,#5PAB皮带头部导料槽和落煤管改造工程总工期为:45天。因码头卸煤和机组发电上煤需要,项目实施时间需要根据来船间隙长短和负荷高低情况分阶段实施,投标方要及时完成分阶段实施工作内容,不能影响卸煤或机组发电。实际施工工期以工作票实施时间工期为准(施工工期不含下雨天气的影响时间)。

4.4.2本工程必须在工期内完成,如由于中标施工方责任造成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按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健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考核。

4.4.3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件书》。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安装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3 投标人至少具有1套已完工的无动力除尘装置改造或新建工程的业绩,同时具有第三方CMA认证的粉尘浓度≤4mg/m3以下检测报告。

(证明文件:1、检测报告证明:第三方CMA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合同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3、完工证明:已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书或业主方签名盖章的结算资料或用户方提供的完工证明或用户评价证明等可证明已通过验收的完工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正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截图无经营异常信息)。

5.6 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员工,投标人授权代表具有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的社保证明,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则不用提供)。

5.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承包商”或《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或招标人列为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七、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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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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