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沈阳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外迁工程第二十三批整备除尘清洗设备、上砂小车、自动上砂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5-2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外迁工程第二十三批整备除尘清洗设备、上砂小车、自动上砂系统,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基建,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铁路外迁工程位于吉林省通化市,将客运系统迁至通化西站(高普共站)办理,货运系统迁至二密河站办理,地区解编技术作业迁至桃园村站。配套客车车辆整备迁至通化西站;机车整备按客、货机分开布置,客机整备迁至通化西站,货机整备外迁至桃园村站。本项目涉及既有梅集线、通灌线改线,以及新建官桃联络线,线路新建、改建、外迁合计总长23.28km;新建车站3座,改建车站1座,新建线路所1处;桥梁总长2.669km/4座,框构桥6座,旅客地道1座,行包地道1座,涵洞37座;新建单线隧道3.812km/2座。该工程总投资为23.83亿元。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2采购内容: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整备除尘、清洗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提供近三年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应附供货合同影印件及相对应的供货发票影印件)并提供由使用站段出具的用户报告。

3.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或局集团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4.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8:00时起至2024年5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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