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汽车油耗仪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5-27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汽车油耗仪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A310-WZ6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汽车油耗仪物资采购招标人为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招标产品范围: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汽车油耗仪物资采购。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57万元/年(含13%增值税,含各种包装费、运费、装卸费、风险费、利润等,不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标准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子式)汽车油耗仪 |
OM_OBD_J1939 |
JJG 1037-2008 |
套 |
7500 |
1 |
|
2 |
(流量计式)汽车油耗仪 |
OM_LWGY_05 |
JJG 1037-2008 |
套 |
8200 |
1 |
2.2交货地点:采购订单发出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约定送货至指定地点(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咸阳库、陇东库、靖安库、靖边库、姬塬库、乌审旗库、对外库)。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接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书面通知后30天内送货至交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产品执行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结果下达之日起执行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其他要求:
3.4.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4.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投标人如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能源一号网准入,供应商及产品准入资格须为正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书面承诺接受使用方产品试用要求(格式自拟),如未书面承诺,投标将被否决。试用要求:中标产品应先签订产品试用协议,经试用评价满足招标技术参数需求方可签订买卖合同,若不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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