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拟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安装进程,保证项目设备材料质量,公司拟对2024年度10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N型)采购进行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2024年度公司10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N型)采购(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本次招标采购的各规格型号组件的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采购容量以中标后签订合同有效期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为准。投标人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承诺各规格型号、数量实际采购量与预估量一致。如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或项目前期不确定等原因,导致在投标人中标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当合同实际执行容量达到预估总量80%-120%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4供货要求:
自招标人发出货物要求订购单(需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要求(具体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等相关事宜以招标人供货单实际要求为准)。
2.4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注: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融资租赁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招标人指定的融资租赁公司签署合同、向融资租赁公司开具发票和结算采购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6.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总供货量不少于100MWp的业绩(业绩供货内容应为单晶硅N型光伏组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2.其他要求:
产品必须通过相关的合格检测报告。其中:
1)提供产品须获得以下认证:
①IEC 61215、IEC 61730-1、IEC61730-2标准的型式试验认证(可以是TUV、金太阳、VDE、UL、CSA、JET等认证),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②抗PID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认证检测报告。
2)所投产品应满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关规定。
3.6.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00:00-2024年06月04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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