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九十五医院碘125粒子植入技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2024-05-28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莆田九十五医院碘125粒子植入技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jt2024052800014)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莆田九十五医院碘125粒子植入技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莆田九十五医院碘125粒子植入技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

项目服务期为:预评价评价资料收集完成后15日内出具初稿,20日内邀请技术服务专家审核,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现场验收完成后15日内提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送审申请竣工验收。

服务地点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岩路485号。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及院方要求,取得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验收标准。

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5-28 18:30:00起至2024-06-03 18:3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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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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