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项目(第2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8本招标项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未填)资质。
□(2)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适用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未填)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自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实验室认可证书、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计量校准机构备案证书(质监局备案)、至少3名计量师。
3.2财务要求:/
3.2业绩要求:自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5家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合同须清晰显示双方合同印章及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等字样)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人员要求:至少3名计量师,且提供计量师等证(必须能提供上门技术校准服务技术人员本单位社保证明及计量师证)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实验室认可证书、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计量校准机构备案证书(质监局备案)、负责人及检定(校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5-29 00:00至2024-06-04 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