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定位追踪器和配套车载终端防爆认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9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定位追踪器和配套车载终端防爆认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定位追踪器和配套车载终端防爆认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定位追踪器和配套车载终端防爆认证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 招标编号:ZX-20240407-1
3、 招标内容:本项目需求主要为由投标人针对定位追踪器和配套车载终端等2个设备,提供防爆认证相关技术支持,并协助我单位取得以上2个设备的防爆认证证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评估设备样机,并给出防爆认证类型。(2)按照国家标准整理产品认证技术资料。(3)防爆认证申报。(4)推进技术资料审查,确定资料的准确性。(5)跟进样品检验进度,取得防爆认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6.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8)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起,为其他企业提供并已完成的设备防爆认证技术支持服务业绩案例,不少于3项(已完成是指服务中涉及申报认证的有关设备均已取得防爆认证证书)。提供服务合同及其有关设备的防爆认证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9)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
线上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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