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5-29本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华能桂林能源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拟在厂区开展2.05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2.2 施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3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包括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光伏项目供货、工程施工、调试验收、手续办理等全部相关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光伏全容量并网,并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消缺工作,全容量通过试运行。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份4.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②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2.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②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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