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进出口物流承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292.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进出口物流承运服务(包含国内港口/航空港至华佳彩陆运部分)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日起壹年 |
注:本项目需求方为招标人及招标人的子公司,本次招标仅作为项目前期入围,后续针对具体项目邀请入围供应商进行内部议价确定。 |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品3类、6类、9类运输服务(若投标人经营许可范围不包含危险品3类、6类与9类运输服务,须另行补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其合作车队合同复印件;②合作车队具备危险品3类、6类与9类运输服务许可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双方公章核验);
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止,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面板厂或者半导体厂或材料供应商进出口物流承运服务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收货签收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与本招标项目相应服务的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⑤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⑦若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供应商,且无法提供上述⑤和⑥要求的材料的,应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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