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珠海电信接入设施网络整治优化项目框架采购招标(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招标公告

2024-05-29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每标段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2024年电信珠海分公司接入设施网络整治优化项目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网机房光缆、管道线路维护、网络接入设备维护、应急通信项目整治维护、接入侧资源优化整治、Wifi维护、宽带速率未达标的配线光缆提质整治等接入设施整治优化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按实结算。

1.2     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预算总金额:11,9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12,614,000.00元(含增值税)。

序号

标段名称

服务名称

下浮前预算维护服务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标段一

光缆、管道线路、接入网机房及设备等接入网设施维护

4,150,000.00

金湾、斗门

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以接到甲方订单书面通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

标段二

光缆、管道线路、接入网机房及设备等接入网设施维护

3,800,000.00

前山、拱北、横琴新区

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以接到甲方订单书面通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3

标段三

光缆、管道线路、接入网机房及设备等接入网设施维护

3,950,000.00

香洲、高新

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以接到甲方订单书面通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备注:本项目安全生产费、规费为非竞争性费用属于固定报价,不下浮(预算构成具体见投标一览表);单项工程结算以设计院的预算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机构或审计机构委托的中介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采用抽样审计的项目,非现场样本工程依据同批次样本工程的现场抽查工程量准确率计算。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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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本项目将按照标段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某标段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4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4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4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各标段的不含税预算金额,投标人不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网络整治维护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4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业绩数量要求不超过5个。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另外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至少12名及以上(其中要求持电工操作证人员至少6名、持登高证(高处作业操作证)至少12名(一人可多证));同时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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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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