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储气库分公司委托进口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31

项目名称: 天津储气库分公司委托进口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大港油田板中北储气库扩容达产工程,现有工作气量 7.2×108m3,本次在 A 井场新增 4 口井工作气量共0.8×108m3,经核算,现有注采装置满足扩容后新增需求,需配套建设 A 井场内注采阀组等设施,并对板中北集注站采气装置进行优化改造。为达到使用要求,需要配置16套进口电动执行机构,采取美元报价方式,估算金额为24.72万美元,按照美元汇率7.3计算,折合成人民币金额为180万元。产品执行技术规格书等相关要求。交货地点为天津泰达综合保税区,交货方式为CIF天津泰达综合保税区(CIF贸易术语),正常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8周内交货。资金来源为投资,已落实。"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支机构。3.1 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2 业绩要求:2022-2024年,进口品牌电动执行机构(电动执行器)在大港油田的销售量达到8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80万元人民币)。外币合同和人名币合同都需提供合同扫描件。3.3 准入要求:不要求,进口物资采购业务,美元报价,执行集团公司进口物资采购管理办法。3.4 需要到现场:需要。3.5人员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提供承诺书)3.6 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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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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