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基于无代码可视化建模的厂级供热智慧运行优化和安全监盘系统软件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有基于无代码可视化建模的厂级供热智慧运行优化和安全监盘系统需求的电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基于无代码可视化建模的厂级供热智慧运行优化和安全监盘系统软件框架协议招标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2.5交货期:每笔订单确定后5天内完成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并提供测点清单,15天内完成界面设计、测点复核,30天内完成建模及现场部署,40天内完成系统上线调试并满足电厂运行需求。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基于无代码可视化建模的数据中心软件、厂级供热统筹优化软件、数字孪生性能分析软件、安全监盘软件、现货交易辅助决策软件、智慧控制软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火电设备的热力性能分析及优化软件;
(2)能源动力系统的热力性能分析及优化软件;
(3)火电设备的故障监测及诊断软件。
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6月23日23时59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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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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