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车辆段客车碱性蓄电池修理(E4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宁铁代服招〔2024〕117号)招标公告

2024-05-31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实施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不分包

GN300-(4)型碱性照明电池E4修

10辆份

承修方

合同签订后1年

工作量按1年合同期预估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GNZ120-(4)型碱性照明电池E4修

53辆份

10GN40型碱性应急电池E4修

150辆份

GNC100-(12)型碱性启动电池E4修

6辆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GN300-(4)、GNZ120-(4)、10GN40、GNC100-(12)型铁路客车用碱性蓄电池技术审查的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通过的备案审查证明。

6.处置后的废弃电解液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处置后的废弃电解液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维修商。维修商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9.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镉镍碱性蓄电池检修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从2024年05月31日起至2024年06月05日止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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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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