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VCM装置工程项目十三化建-天津分公司-新疆天业汇祥VCM工程项目衬塑管一批-1211件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2024-06-03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VCM装置工程项目

十三化建-天津分公司-新疆天业汇祥VCM工程项目-衬塑管一批-1211件-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VCM装置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化建-天津分公司-新疆天业汇祥VCM工程项目-衬塑管一批-1211件-招标已具备询比价采购条件(采购编号:CNCEC-20240523-T-TYVCM20240520001)。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20240523-T-TYVCM20240520001/01

标段(包)名称:十三化建-天津分公司-新疆天业汇祥VCM工程项目-衬塑管一批-1211件-招标

采购内容及范围:衬塑管一批-1211件

2.2 交货期: 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 10天内按照招标方要求将全部材料分批送达交货地点。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期间不可调价

2.3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十三路天业汇祥VCM项目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委托第三方及第四方)将对所有货物通过专业检测手段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物理试验、化学检验等方式

2.5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3日内申请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如因为中标人自身资质原因导致7日内未通过合格供应商申请审核,招标人有权授权给其他投标人,且不另行通知。3.1.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3.1.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含)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含)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3.1.4垫资能力要求:供应商要求有垫付资金的能力。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其他涉及信用违约的情况。3.1.6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需获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3.1.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3.1.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从2024-05-31 15:00起至2024-06-05 15: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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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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